加入會員 會員登入

【重大訊息】Meta (Facebook) 114至116年度適用扣繳率為3%,惟給付所得所屬年度為113年度之款項時,仍應適用6%之扣繳率。

文‧
圖‧

各位客戶您好

如貴公司有使用愛爾蘭商 Meta Platforms Ireland LimitedFacebook公司的全新名稱,以下簡稱Meta公司)之服務,於給付時須代Meta公司扣繳所得稅,並於代扣稅款之日(即給付日)起10日內完成繳納及申報。自11411日起至1161231日止,Meta公司經核准適用之淨利率為30%、中華民國境內利潤貢獻程度為50%,故適用之扣繳稅率為3%(即淨利率30% x 中華民國境內利潤貢獻程度50% x 扣繳率20%)。

提醒您,11411日起「給付」Meta公司之所得,應適用3%的扣繳稅率,相關申報資訊及表單如下:

  • 核准文號:財政部臺北國稅局1131017日財北國稅營所字第1131026718號函 
  • 格式代號及所得類別:98B 跨境銷售電子勞務 
  • 申報書(114年起適用):請填寫於 A2 欄位

如有任何疑問請來電與我們聯繫!

觀看次數:57次
2025.01.15

分享這篇文章

Tel. 02 2299 5888
[總所] 新北市五股區五工五路28號

Copyright © 2022 嘉威聯合會計師事務所, All rights reserved.